<b>作者:</b><b><a href="https://www.douban.com/note/555519922/">陈修治</a></b> 我们的族人曾接受旧神的祝福,世代死亡后十七天内以动物的形态生存,十七天后则离开人类国度,自行前往传说中神祗居住的心树森林——被吾族诗人歌颂、缠绕着月牙白色荧荧薄雾的森林。在那里人类、精怪与飞禽走兽游鱼混居,死者与生者并存,自由与虚无亦无界线。吾族的孩童并不畏惧死亡,因为从小被那样的传说熏染,相信死亡之后会以另一种形式再生。诗歌中我们的曾祖父马克西米利安去世后化为奇异的巨鹰,双翅如钢铁,在大陆投下巨大的阴翳;他是那时代最卓越的骑士,游吟诗人们弹着绞弦琴歌颂他为那尊贵的女主人南征北战的光荣事迹。后来他娶了自己的女主人,信天主教的寡妇伯爵夫人伊莎贝拉;她并非我们的血脉,因而没有进入心树森林的资格。如今她宁静地躺在我们的家族墓园里,那是为数不多真正埋着尸骨的坟冢之一;其他墓碑大多只是展示给世人观看,冢中只余空荡荡的棺柩与腐烂的玫瑰花瓣而已。他们的女儿,疯癫的胡安娜,与马克西米利安兄弟的儿子——英俊的菲利普订婚。订婚时胡安娜还是天真的少女,尚未因癫痫而化身为苍白的怪人;她年轻时的画像仍然存留,画像上她极像我,神情忧郁,脖颈上系一条湖绿丝绦,胸口插着一朵象牙白玫瑰。菲利普沉默寡言,但身材修长高大,五官像女人一样秀丽,许多女人爱他,但他对自己的堂妹忠贞不二。传说中他们死后化为牡鹿和牝鹿,直到最后时刻也保持着高贵庄严的仪态,缓缓步入无人知晓之地。他们子嗣颇丰,我们的父亲查理娶了他的亲姐姐凯瑟琳,他的弟弟斐迪南、妹妹埃莉诺和玛丽都分别嫁娶于他族人——为了保持血脉的纯净,族内通婚是被允许的。父亲和母亲的兄弟姊妹中我最喜欢斐迪南叔叔,我弟弟也是。他仿佛继承了胡安娜性格中的疯狂,但又能以理智自制。他是诗人和巫师,是占星者、地理学家、化学家、航海家和冒险者。他无所不知,能吹奏双管芦笛控制蟒蛇起舞,用一些奇怪的晒干的野草使火焰变成银蓝色,那火焰散发的芳香,令人联想到古典时代雾气弥漫的阿提卡的黄昏,他说他能从火焰变幻的舞蹈中窥视未来;他能写出一些异常巧妙的四方形排列的长诗,各由四十个或二十个六音步长短短格诗行组成,其中某些字母用红墨水写成,这些红色字母组成怪异的花纹,又能排列成新的诗行,最后四行诗可以用十八种不同的调式来诵读:从前往后,从后往前,从中间开始读,从上往下,从下往上,诸如此类,无论怎样读,都是对神灵的颂词;他能调出最好的迷迭香花露酒,往里面滴一点珍贵的阿拉伯肉桂精(他平时小心翼翼用缟玛瑙瓶子珍藏着),那甜蜜的味道能送你上天堂。但其他族人都不喜欢他,他个性恶劣,不愿好好读书,懒于参与政治,也不想娶老婆,将赚到的每一分钱都花在酒、赌博和购买各种怪异的骨头和草药上。他声称能预言的未来也并没有对自己有所帮助。他二十八岁就浑身酒气地死在街头。之后十七天里,各处的少女们都说有成群品种罕见的蝴蝶在城市上空流连,翅膀上银蓝色的繁复花纹形如烈火。 埃莉诺姨妈和玛丽姨妈过着中规中矩的妇人生活,死后各自化为温驯的犬类。玛丽姨妈养了一只叫黑斯廷的猫,她很担忧自己死后如果变成鱼会被它吃掉,遂特意把黑斯廷委托给我母亲代为看管。所幸并没有发生类似的惨剧。我们和黑斯廷相处得很好。父亲不太喜欢它,他喜欢体型庞大蛮横的野兽,和曾祖父马克西米利安一样。他是优秀的猎人,常常与同好结伴前往乡村的林地中狩猎。他曾经射死一匹狼,将狼头割落,狼皮剥下硝制,那张皮现在仍然保留在我们的客厅里。父亲说野兽是他值得尊敬的敌人,他既想杀死他们,又爱他们。我不懂他的话,弟弟却很理解似的认真点头。我十六岁,弟弟十四岁的时候,父亲在一次狩猎中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腹部,据目击的同伴说,肠子流得到处都是,尸体也没能找回来。两天后,我们正在安慰以泪洗面的母亲,蓦然透过窗外看见楼下徘徊着一只灰色毛皮、体型高大的狼,虽然从体态和吻部判断似乎是野狼,眼神却异样温柔。我弟弟说:「胡安娜,你看,爸爸来和我们道别了。」他打算去为它打开门,它却退后两步,匆匆离开了。我们再也没有见过它。 我弟弟对我说,他无数次幻想过自己会变成什么样的兽类。他说他梦见有人在他耳边呢喃:「海底有玫瑰花。」他被那声音所诱惑,追随着它,一步一步踏入冰凉的海水中,双臂划动,潜进水底,愈来愈深,直至黑黢不见阳光。他从一个沉入海底的城镇前游过,看见镇上的男男女女都骑着马;他来到一片发生过灾难的海域、安葬溺水者之处,死尸多极了,分好几层漂浮在水里,他甚至觉得自己在世上见到的活人都没那么多;一个年轻的姑娘侧着身体从他眼前飘过,身后跟着一长串浮漾的花。那是他一生中见过最漂亮的女人。鱼群阒寂无声地穿过他、穿过花和尸体。这时他惊觉自己在水下可以呼吸自如,探手一摸,发现下颌边长出两片鳃。他蓦地醒了,大汗淋漓,但心情平静。在凌晨的黑暗中,年轻的男人意识到了死亡应有的形状。